安福县明月山林场多措并举稳林权
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部分村组和林农要求收回到期联营山场的新情况,安福县明月山林场主动作为,积极应对,采取多项措施,切实维护林场29.5万余亩联营山场权属稳定不出大问题。
改联为租“续”林权。对于即将到期的联营山场,林场先听取村组及林农的意见,一次性买断联营期间的分成,提前支付村组和林农的收益。然后,按照每亩每年的租赁价格,一次性或分年度支付林地租金,确保林权的连续性。
优化分成“活”林权。过去,村组与林场的联营多采用林价、纯利润三七分成,这种方式计算复杂。为此,林场推行成林后三七分山新模式,简化分成方式,增强了林农对联营的信心。
收购资源“扩”林权。充分利用地方专项债、林业补贴和自筹资金,积极收购林农或其他经营主体无力经营的天然次生林、荒山荒地,以及林龄15年内的人工林,将闲散的林地集中起来,进行抚育经营,扩大林权范围。
关注民生“稳”林权。林场每年投入部分资金用于村组基础设施建设,并鼓励脱贫户参与林场森林管护工作,增加劳务收入,不断激发群众保护林场森林资源、维护林权稳定的热情。
规范程序“保”林权。在收购林农、集体林业资源时,林场要求聘请第三方进行公正评估,并公示相关信息,确保林权的真实性和交易的规范性。
(明月山林场 郑雪梅、黄小金)